铁路 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国家铁路 是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即铁道部管理的铁路。(不包括香港、台湾的铁路)。
地方铁路 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一般分为省级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和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两种,(政府机构一般设有地方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地方铁路管理工作)。
专用铁路 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是由比较大的工矿企业自己修建的,一般都自备机车和车辆,独立经营,内部往往设有许多小站,供运输时装卸使用。
铁路专用线 是指由企业或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铁路的标准轨距为1435毫米。新建的国家铁路必须采用标准轨距。
窄轨铁路的轨距为762毫米或者1000毫米。